第(2/3)页 狂歌:“那真是太太好了。” 她一点都不觉得仇归时真会帮她缝。 毕竟,一个宿舍里住着,她对仇归时还是了解的,就没见这家伙碰过针线。 令她没想到的是,仇归时真起来,从刘宇的书桌抽屉里找出针线。 哦,黑色的针线,拿着手机的手电筒把线穿好,坐在狂歌床前,一本正经,就开始缝蚊帐。 狂歌:…… 九尾:……竟然抢老子的活,找死啊! 旺仔:“咦,这个气运之子很牛逼啊,都会用针线,有贤妻良母的感觉,娶回家当个原配最好啦。” 它话落,望向九尾:“这种你喜欢吗?” 九尾声音硬邦邦:“不能生孩子,娶回家当个摆设吗?中看不中用,不喜欢。” 旺仔一想,还真是哦,它发誓要把白泽一族壮大,娶些不会生崽子的,的确没个卵用。 它一脸遗憾:“哎,找个合心意的真难啊。” 九尾没有回应它,一直关注着外面的状况。 仇归时那是根黑线也就算了,针脚一点都不细密,一针有时是两寸,有时是半寸,而且还皱皱巴巴的,蚊帐两片也没对整齐。 第(2/3)页